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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非法购买发票罪吗

发布时间:2026-01-27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中,常见以下错误操作行为。
1. 销毁或篡改交易证据:部分人因害怕被查处,自行销毁购买发票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,此举会破坏证据链的完整性,可能被认定为“毁灭证据”,反而加重处罚。
2. 与卖方串供隐瞒事实:试图通过与卖方统一口径来否认购买行为,但若司法机关已掌握核心证据(如银行流水),串供行为会被视为“对抗调查”,增加量刑幅度。
3. 继续使用购买的发票抵扣税款:非法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用于抵扣税款,会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(让他人为自己虚开),数罪并罚会导致更严重的刑罚。
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,建议尽快向专业律师咨询,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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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,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。
1. 刑事责任风险:例如,某公司财务人员为降低税负,非法购买10份真实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额合计15万元),被税务机关查处后移送司法机关,最终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2. 经济损失风险:例如,个体工商户购买5份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票面金额50万元),不仅需补缴对应的税款和滞纳金,还被处以发票金额1倍的罚款(50万元),同时因犯罪行为导致经营资质被吊销,造成后续经营的持续损失。
3. 证据链风险:例如,某人通过现金交易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未保留任何通讯或转账记录,但卖方被查处后供出其购买行为,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“主观明知”,虽未被定罪,但仍被税务机关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,且留下不良信用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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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,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会影响处理结果。
1. 购买行为未遂:若您已与卖方达成购买意向并支付定金,但尚未实际取得发票即被查获,属于犯罪未遂。根据刑法规定,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,例如原本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,未遂情况下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缓刑。
2. 主动补缴税款并认罪认罚:若您购买发票后尚未用于抵扣税款,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对应税款、缴纳滞纳金,并向司法机关认罪认罚,根据刑事政策,可能被认定为“情节轻微”,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,甚至免于刑事处罚。
3. 受胁迫购买:若您因被他人威胁(如人身伤害、曝光隐私)而被迫购买发票,且未从中获利,属于“胁从犯”。根据刑法规定,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,例如原本可能判处2年有期徒刑,胁从情况下可能免于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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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您询问的“有非法购买发票罪吗”这一问题,我国刑法中没有单独的“非法购买发票罪”,但针对特定发票的非法购买行为有明确罪名。
我国刑法中没有单独的“非法购买发票罪”,但存在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购买类罪名。
1. 若存在明知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购买的情况: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该罪针对的是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即使发票本身合法,未经法定程序购买也属违法。
2. 若存在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的情况:构成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该罪针对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主观“明知”是核心要件。
3. 若购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:不构成上述特定罪名,但可能因“持有伪造的发票罪”(持有数量较大时)或违反《发票管理办法》面临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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